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考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材料。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易门县教育体育局13987759736(普老师)
监督电话: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18987701648(王老师)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