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阜平籍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并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按规定到市局履行备案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需在所报岗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县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