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www.siy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商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如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有关待遇
按照目前我县合同制人员4550元/月待遇标准(含基本工资、单位和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执行,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27-80629206)。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商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12074。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商务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