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分数合成。按考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平均学分绩点分数计算办法:绩点4.0-5.0对应分90-100;绩点3.0-3.9对应分80-89;绩点2.5-2.9对应分75-79。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各岗位按总分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如有总分相同的两个人,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同一层次的,以考生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如面试主评委评分都相同的,则采用抽签办法确定。本次现场招聘除确定拟聘用人选外,不作递补。
3.选择聘用学校。按照报考岗位(学科),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考生从岗位表中自主选择聘用学校。若某学段某学科聘用人数不足,可从另一学段同学科报考人员中递补。如已选择学校的考生放弃,递补考生将安排到放弃的考生所选岗位和学校,其他考生已选岗位和学校保持不变。
4.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结束后,茂南区教育局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签订协议的拟聘用考生需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rlzyj/gkmlpt)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后,须在茂南区服务不少于5年。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茂南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茂名市茂南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规定》的,享受安家补贴、每月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被聘用到农村学校,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上岗退学费的待遇。
七、组织管理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联系电话:茂名市茂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2536919;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人事股:0668-2816820。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