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鹊华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30天后,除法定事由和不可抗力外,仍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人员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新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须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3.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4.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5.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定期在全区各街道之间进行轮岗,应聘人员需服从轮岗安排。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在“鹊华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起步区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告未尽事宜由起步区综合执法部、起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59517200、59517211(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技术电话:0531-88873753(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综合执法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辅助人员公开招考计划表.pdf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