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的薪酬、职业津贴、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查询网站http://mzt.gansu.gov.cn/mzt/c107770/202308/172688342.shtml)。
六、管理考核
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乡镇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备案。合同期限与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届期一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考核考评和退出退休等,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榆中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培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指定网站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榆中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931-5234732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