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能力笔试
专业能力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能力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专业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布。
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签约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坪山区教育局结合考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于考试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现场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两方协议。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至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咨询电话: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0755-84622637。
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