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人社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人才奖励及服务期限
(一)人才奖励
根据陵城区人民医院人才招引政策相关规定,符合人才奖励政策的享受陵城区人民医院人才奖励政策(咨询电话:0534-8261812)。
(二)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
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监督:0534-8327886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性人才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