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担负。
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水平为年薪30万元,实际薪资以单位年度考核及绩效完成情况为核算依据。
五、递补
考核结束以后的各工作环节中,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递补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22-66223574
七、注意事项
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公开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22-66312157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3日期间9:00-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