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江门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在该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应聘人员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四、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联系电话
(一)应聘人员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咨询:0750-3503920。
(三)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江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