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经七台河市委巡察办事务会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等官方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转任手续(副科级领导职务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任职为相应职级公务员)。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七台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