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考察由市旅游文广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要求及其他岗位条件,审查被考察人的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和“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选调人员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选调、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底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选调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连同选调情况报告、拟选调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工作证明等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7835057 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0335-7835076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直属机关纪委:0335-7835059。
五、特别提示
凡选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选调、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