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造成岗位拟聘人数不足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招考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岗位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考试联系表(2023年11月)》(附件3)。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服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92-2039082。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023年11月)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