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单位。
(五)试用期
落编后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讷河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本次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