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薪酬待遇
(一)文职辅警
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500元月考核工资。
(二)勤务辅警
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300元月考核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包括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薪酬待遇根据望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网站以及“望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618917
望谟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