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资格复审、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1. 对录取的78名工作人员,由沭阳县卫健局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乡镇的村卫生室。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 实行合同制管理,一经聘用,在报考乡镇的村卫生室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平时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所聘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参照现行乡村医生工资标准确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