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体检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140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要求,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由公安机关出具审查结果。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十一)聘用与培训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卓尼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由卓尼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工资待遇及保障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甘南州公安局、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公发〔2019〕16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四)为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招聘,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与“卓尼县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同时进行,考生只能选其中一项报名。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41-3625758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941-3622029
县公安局 0941-5934080
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0931-8727856
附件:卓尼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卓尼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