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9月22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由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报市考务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单位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4日17:00。
2.2016年9月2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9月2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16年9月2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考务部门给予其改报其他职位;若不符合改报职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http://m.sdsgwy.com/
4.网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7:00。
专业测试及笔试
专业测试及笔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专业测试
根据岗位的工作需求,报考公安系统02职位的应试人员需做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
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
政策咨询电话:0858-3635099
报名缴费技术咨询电话:0858-8694440
六盘水市市县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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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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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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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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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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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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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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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该职位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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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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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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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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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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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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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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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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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确认栏 |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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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单 位 意 见 |
提供单位证明或单位 2016年 月 日(盖章) |
招考单位初审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盖章) |
招考 单位 复审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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