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对拟招聘人选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uhai.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及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16615,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251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5日
序号 | 主管 部门 | 用人 单位 | 岗位 代码 | 岗位 类别 | 岗位 职级 | 岗位 名称 | 招聘 | 岗位 简介 | 学历学位 | 专业名称(专业类别一般精确到学科名称及其4位代码、如有具体专业需要、可注明具体专业名称及其6位代码) | 其他要求 | 咨询 电话 | 监督 电话 | |
1 |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 01 | 综合 事务类 | 三级 或四级 | 综合 事务岗 | 1 | 从事精神文明创建科综合事务及辅助性工作 | 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研究生学历 | 本科学历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30日后出生) | 0756- 2116615 | 0756- 2222510 |
中国语言文学类(A0501) 新闻传播学类(A0503) 艺术学(A0504) |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新闻传播学类(B0503) 艺术学理论类(B0504) 设计学类(B0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