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治审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征信以及违法犯罪信息等进行核查。
(十一)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政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试原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原始成绩仍并列的,同时递补。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报名服务系统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三)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定岗位。
(十四)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属劳务派遣制用工,由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岗位补贴4000元(基础补贴3500元,绩效考核补贴500元),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首次聘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发放岗位补贴,实行集中培训和淘汰机制,考核合格人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参照《榆林市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增发层级补贴、岗位津贴、高危补助。聘用人员须服从区消防救援大队考核管理,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月休息时间不少于8天。
五、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报名服务系统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12-6669941;19991089706。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