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54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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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成绩计算

成绩按笔试、技能考试、试讲、面试成绩权重计分,计算后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按照(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技能考试×50%+结构化面试×50%)、(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计算后的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或存在档案造假行为的,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拟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 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主管部门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执行。已公示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2090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71-5602902  梁老师、李老师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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