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年度考核档次、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进行。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22589、0555-2327680(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8218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