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入库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库人员,直至储备库人员满额。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进入储备库人员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九、政审
政审由区人社局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人事管理
1.当各机关事业单位出现人员空缺后,根据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需求从储备库中安排,如聘用时出现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专业性需求较强的单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提交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
2.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体检和二次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4.拟聘用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海棠区用工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再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十一、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全程,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考纪律的,一律取消入库资格。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0898-88693332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