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用及待遇
(一)录取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为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一年聘用协议,一年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工作表现续聘。
(三)待遇:编外教师岗位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保育员岗位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聘用后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县人社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0458-3562703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