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考察
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及考察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拟聘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dc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1年和2022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政审、考察不符合要求。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
(四)拟聘用人选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提供虚假材料。
(六)社会人员在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上年度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监督电话:64050487、64050401(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