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技术类专业优先、有驾驶证者(含驾照等级)优先、持有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十、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流产后恢复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延期申请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于体测日当天上交,如未按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延期时限最多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超期后,即视为主动放弃。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放弃体测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包括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考生本人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此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已聘用人员出现离职、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试成绩和流程依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道里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451-57851815;
2.监督电话:0451-87663271;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