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审、公示,拟定聘用人员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符合应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2.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在15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其空缺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对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并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考生可向博罗县司法局咨询(电话:0752-62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