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项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英昌集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陕西英昌精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按照分局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200元;合同期工资3495—4246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包住宿,伙食有补助,按相关规定发放取暖、降温费,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工作人员。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未参加笔试的;
3.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