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桂东县委组织部、桂东县民政局、沤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3.资格联审。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信访接待中心等18个部门对考察人选进行联审。联审结果作为考察依据。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择岗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同等分数情况下通过抽签序号确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桂东县民政局统一汇总,报桂东县委组织部备案后,通知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与本届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同步(至2026年社区两委换届止)。
五、聘期待遇
拟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和《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桂东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桂东县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组〔2022〕21号)进行管理,享受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待遇。入职后必须服务满2年,未满服务年限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标准缴纳违约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考试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桂东县民政局。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竞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均给予递补,但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类培训班。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招聘考务咨询:
桂东县民政局:0735-8628738
(二)招聘程序咨询:
桂东县委组织部:0735-8628559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8630878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民政局综合办公室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