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 拟录对象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集中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3.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tunchang. ha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入职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由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3个月。
录用和签订合同
培训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不予录用。
其他事项
(一)招录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工作无关。
(二)拟录取人员必须参加入职培训,如放弃参加入职培训,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如因培训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由其本人承担以下费用:(体检费、服装费、培训费)。
(三)本公告由屯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工作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1号
咨询电话:梁助理:13876284119、温助理:13876373119
监督电话:0898—67813758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