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节选)》(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州委办公室确认报名资格,州委办公室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0873—3730247,云南省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州委办公楼C—118室。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 附件2 | ||||||||||||||||||||||||
|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 编制部门(盖章): | |||||||||||||||||||||||
| 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性别 | 民族 | 生源地或户籍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学历类型 | 毕业 年份 |
学科门类 | 其它招聘条件 | 是否特殊岗位 | 笔试类别及代码 | 是否面试 | 开考比例 | 招聘类别 | 备注 | ||
| 1 |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 红河州专用通信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1 | 专技岗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国民教育 | 2023年 | 工学 | 理学 | 教育学 | 1.新招录人员须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2.能胜任24小时轮流值班 | 是 | 免笔试需面试 | 不限 | 公开招聘岗位 | 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
| 2 |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 《红河信息》编辑部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国民教育 | 不限 | 经济学 | 文学 | 管理学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否 | 免笔试需面试 | 1:3 | 公开招聘岗位 | ||
| 3 |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 红河州考核评价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1 | 管理岗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国民教育 | 2023年 | 经济学 | 工学 | 管理学 | 否 | 免笔试需面试 | 不限 | 公开招聘岗位 | 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
| 4 |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 红河州考核评价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1 | 专技岗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国民教育 | 2023年 | 经济学 | 工学 | 管理学 | 否 | 免笔试需面试 | 不限 | 公开招聘岗位 | 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