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个人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报到及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报到,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予办理调出区外手续或出具同意报考区外机关事业单位证明。
监督和咨询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28-82517001(区卫健局)、028-82522337(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 028-82517285(区卫健局)
监督、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