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分
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对公安烈士和公安英模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给予综合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八)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总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由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成立政治考察工作小组,统筹完成考察各项工作。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公安工作需要,本次考试从面试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实行递补调剂。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不达招聘人数要求的岗位,可从其他岗位当前环节合格但未进入下一环节比例范围的考生中进行调剂递补补录。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忻州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根据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
关于招聘政策、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350-3050036 忻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
关于报名技术、准考证打印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350-3303270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本次招聘政策由忻州市公安局、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忻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日
忻州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