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面试成绩、说课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试期间要求
考生考试当天须在8:00前到达考点,由工作人员检查相关材料。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对不配合或干扰考试工作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第三方机构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与定远化工学校确立人事关系,采用合同制管理。
聘用人员在定远化工学校炉桥校区工作,委托县人社部门核定工资,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同时在炉桥校区工作的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监督举报电话:0550-4998896(定远县教体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27157
九、其他
(一)后续工作安排如有变动,将及时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笔试费用45元,面试费用80元。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