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入围人选须经过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海教育网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拒不配合资格复审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采取确定教材,随机抽课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确定的考察和体检人员在长海教育网进行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长海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通过此次招聘的人员,本单位最低服期限不少于2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的,县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39371508(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特别提示
1、考生在招聘期间请留意长海教育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海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