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岗位选定
岗位选定工作由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及职位条件、存在“不得聘用”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约定在服务地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也不得同意其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等。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