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共青团龙川县委员会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方案所涉招聘事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方案所涉招聘事项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因此次公开招聘为全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全县统一使用一个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提交报名,则不得更改。
(七)本公告由共青团龙川县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2625(团县委办公室),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752796(龙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62-6752568(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