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州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下半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6人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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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进行考核测评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六)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七)体检。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及各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jyj/xsbnzjyj.dhtml)及各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英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符合教育英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教育英才范围,并享受教育英才相关待遇。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2.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学习成绩优异;3.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4.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5. 博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6. 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近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30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7. 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近3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25周岁,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五)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出现违约情形,按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0691-2122712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纪检监察组0691-2139138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和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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