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一) 体检
应聘者依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二)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 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 工作单位、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或党支部(党员)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3. 征信证明。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以上招聘环节未明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列,择优录取;如基本条件、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茂南公安分局研究确定。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递补。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异议,且经报广东省公安厅、茂名市公安局和茂南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按照《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薪酬待遇为35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扣的五险一金)。
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和录用方无关。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联系人:黄警官 咨询电话:0668-2951736(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