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占2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当天登录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5:83)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证件审核
1.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证件审核。县社会事务局会同县教育局进行证件审核。相关专业资格的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学历等条件审查由县社会事务局负责。
2.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有带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本人页,按海兴县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
(5)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海兴县辖区常住户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现场证件审核和面试安排将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xing.gov.cn)、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5:83)上发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现场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综合类岗位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教育类岗位由县教育局负责教师资格审查,社会事务局负责审查学历及其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xing.gov.cn)公布。体检由县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报名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内不允许调动。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海兴县纪委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海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