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前到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政审情况,在武穴人民政府网和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聘用性质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通过,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选岗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前到后顺序依次进行选岗。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四岗十八级”规定执行。薪酬绩效实行正常增长机制,个人工资待遇随职务、工作年限、学历、社会工作职称等来调整。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务合同无效。
(二)为确保招聘质效,2023年度内,已聘用人员出现离岗情形的,以所在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武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武穴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713-626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