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和医院业务需求情况,分阶段择优组织考试、考核。考核安排相关信息将提前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等媒体上发布。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核内容:面试侧重考察其思想品德、综合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内容。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一)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由招聘办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位。
八、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等媒体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拟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者报到时,须本人携带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招聘办现场核验,通过核验后与洋浦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上岗,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入职手续、拒绝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本职位。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1.薪酬:高于海南省同级医院平均薪酬水平(以聘用合同为准);
2.五险一金: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高温、交通、物业、通讯、餐补等各类补贴;
4.人才落户、子女就学、定期体检、工会福利;
5.符合海南人才政策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才政策的可领取安家补贴、住房补贴;
6.按政策可购买区内安居房;
7.特别优秀者可享受院长基金一次性奖励;
十、监督管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上级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www.ypjjkfqyy.com)上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无关。
(三)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