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分别按40%、30%、30%的权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费用考生自理。若有应聘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征信记录等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入职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13997659251 13972556025
附件一: 特警队员招录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品德良好,素质过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部队复员转业军人,且具有良好的军事素质或特殊技能者优先录用;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72cm—180cm(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BMI指数小于25大于18(BMI指数=本人体重/(身高*身高)),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四)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可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名登记;
应聘人员本人可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名登记,准备好个人简历,并提供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网上审查。
三、招录
1、笔试:与同批次其他类辅警时间一致。
2、面试:与同批次其他类辅警时间一致。
3、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引体向上等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综合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为血分析、心电图、2对半、胸透、尿检、血压及身高体重等。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四、聘用及手续办理
经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和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及保障
1、月工资3000元---3700元;
2、自合同签订起,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需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3、生活补助:上班期间工作餐一律由公安局免费提供。
4、被装费2000元/年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