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选确定。
按照应试人员个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个人总得分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个人总得分并列且笔试成绩相同时,知识与技能成绩高者优先选调;个人总得分并列且知识与技能和职业基本知识两项成绩均相同时,一并选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在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范围内,结合城区幼儿园核定空缺岗位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岗位。
(五)公示。拟选调人员由县城区学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本人不愿意到选调学校任教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取消,短缺人数按本岗位个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灵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3-3823036。
灵台县城区学校公开选拔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