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8月19日9:00-20日17:0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分组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幼教辅助岗面试采取说课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不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中明确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后2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监督电话:82012247)。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享受我区幼儿园同类劳动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