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在面试结束后,按招聘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高的确定;学历仍相同的需进行加试面试。
体检标准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
对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本人学籍档案、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信用状况等证明材料。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被取消聘用资格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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