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公告发布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晋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公开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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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部门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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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
0356-2023013 0356-2198401 |
0356-2198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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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委政法委 |
0356-2198525 |
0356-2198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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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融媒体中心 |
0356-2053117 |
0356-2025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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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0356-2198696 |
0356-2198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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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356-2229221 |
0356-222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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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
0356-2281870 |
0356-222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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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
0356-2050727 |
0356-2198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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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0356-3198623 |
0356-205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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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
0356-2212898 |
0356-2217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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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
0356-2218855 |
0356-2066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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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0356-2217696 |
0356-2229254 |
晋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6-2199482
晋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56-21994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