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拟选聘人员需提供一份年度内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报告。
(四)考察公示
采取多种形式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拟选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拟选聘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聘用及其待遇
拟选聘人员须服从统一安排。选聘后,试用期三个月,保持原薪酬待遇不变。试用期结束后,对能胜任岗位需要的,政治素质好、表现突出的社区网格员,可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统一管理,参照鄂组字〔2021〕85号文件执行。不能胜任岗位需要的,退回原工作岗位。
四、其他
(一)选聘工作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社区网格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鄂温克族自治旗选聘社区网格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