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关区各街道(镇)、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为确保顺利参考,考生应在考前尽早返回考点所在城市,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时参加考试。考前需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参考路线,以免影响按时参加笔试。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北关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gua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北关区各街道(镇)、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2263768(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3363763(工作时间内)。
《2023年北关区各街道(镇)、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