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http://m.sdsgwy.com/
3、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时,将严格按照入围考生的准考证号码顺序确定面试抽签时间,面试当天根据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考场,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5321、020-83005322,咨询时间:2016年8月10日-9月3日逢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